“向大海要土地”行不通了 我国将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
据新华社 随着土地“闸门”的紧缩,我国沿海一些地区近年来“向大海要地”,越来越多地实施围填海工程。而今后,根据国务院刚刚颁布的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》,我国将“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”。 同时,我国将“禁止在经济生物的自然产卵场、繁殖场、索饵场和鸟类栖息地进行围填海活动。围填海工程使用的填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。” 《条例》规定,“50公顷以上的填海工程,100公顷以上的围海工程”的环境影响报告书,由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核准。 《条例》还规定,海洋主管部门在核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前,应当征求海事、渔业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;必要时,可以举行听证会。其中,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。 “目前,沿海地区向大海要地的倾向已经出现。”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林山青说,“在《条例》中,围填海工程是所有海洋工程中门槛最高的,必须进行严格控制,必须举行听证会。” 围填海、修建人工岛、修建跨海桥梁、铺设海底管道、建设大型海水养殖场……今后,这些海洋工程的建设、运行,如果违反11月1日起施行的《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》,将被处以最高可能超过20万元的罚款。 |